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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能力 努力让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1-05-23 10:22:37 打印 字号: | |

清苑县法院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能力

努力让群众满意 

       按照上级法院开展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标准,清苑法院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展现党员精神风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法官队伍。

   一是提高干警素质,促进作风转变。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争先创优达标年”活动的始终,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重点,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把培养一支“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业务优”的党员干警队伍作为争创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树立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促成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风气,为党旗增辉。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搞好警示教育,签订党员干警“廉政承诺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违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维护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文明办案,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突出依法办案第一要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全面推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清苑法院)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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