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法院三措施加强“反规避执行”工作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清苑法院三措施加强反规避执行工作,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认识,夯实基础。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召开专门研究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实施步骤等事项。要求每位执行干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精神,力争执结每起逃避执行案件。同时,加强领导并落实领导责任制,逐案排查、登记、落实责任人,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力度,确保实效。强化及时有效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通过建立健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财产查询、财产悬赏举报和协助执行联络员等多项制度,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及时、有效的发现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如被执行人拒报、谎报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同时,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从民事、经济、行政甚至刑事等多个层面构筑相应的惩戒机制,形成威慑。密切联系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有履行法定义务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故意毁损、隐匿、转移财产的担保人、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协助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力促长效。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通过打出反规避执行横幅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反规避执行宣传,大力进行反规避执行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反规避执行认识。同时,全面系统地分析规避执行存在的空间和环节,认真调研反规避执行的表现形式、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立审执统一协调机制和执行激励与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反规避执行的新机制,多层面构筑打击“规避执行”的长效机制,力促审判执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