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是实现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也是阳光司法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清苑法院采取“五重”措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
一重研究部署。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并制定庭审直播方案流程,使庭审直播能够有序进行。
二重硬件建设。为满足庭审直播需要,在原有一套直播平台的基础上再购置一套直播平台,使各业务庭审直播避免生冲突,最大限度地提高庭审直播率。
三重业务培训。为强化庭审直播的稳定性、流畅性,聘请技术人员对各业务庭书记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培训使书记员熟练掌握了设备的操作与流程,保证了庭审直播的稳定性、流畅性。
四重考核指标。上级法院在阳光司法评估考核中要求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达到5%,为圆满完成任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要求各业务庭的庭审直播率提高到10%,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五重直播效果。为了达到庭审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规范了网络庭审直播的范围、审批程序、直播流程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直播,确保了庭审直播出去的每一个都是无瑕疵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