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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4月9日在清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5-04-13 10:18:59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司法公开为平台,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2277件,审、执结2193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6.3%。有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表彰,获得省级集体荣誉称号1项,市级集体荣誉称号2项;1名同志获得省级个人表彰,6名同志获得市级个人表彰。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贯彻市委关于“一年四打、连打三年”的整体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2014年度“秋收100”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职务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强揽工程、封门堵路等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2件,结案率达到98.2%,对29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对7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26名被告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成功审理了李志凯抢劫、盗窃案、李旭东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王长顺强奸案等一批在我县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优化了我县的发展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刑庭荣立省高院集体二等功。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将人民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同、对大局是否有利、群众是否理解作为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于涉及“两个环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保全。对于群体性的“涉农”案件,联系各乡镇科局,提前介入,提前化解,力争解决在诉前。认真做好庭前、庭后、庭上、庭下的调解工作,并讲究调解艺术,因案、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刘某某诉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刘某某与高某某合伙纠纷等一批民商事案件,不仅 “案结事了”,更实现了“案结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90件,结案率达到95.8%,其中调撤结案871件,调撤率达62.6%。

  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33件,共执行县计生部门申请执行的社会抚养费800余万元,强力推进我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协调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我县白洋淀大道、朝阳路南延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执行工作,强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债权。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予以了严厉惩戒和打击。穷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以及采取暴力方式抗拒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适用罚款、拘留等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执行联动,适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刑罚措施,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惩戒和打击。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实现与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运行,整合了执行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85件,执行标的总金额2000余万元,“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总体部署,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行动,采取过硬措施、有效手段,加大了解决问题的力度,由分管副院长为案件化解的第一责任人,案件的承办庭庭长及承办人为具体责任人,同时对每一起案件确定解决时限及明确责任。每一件交办案件由分管副院长亲自参与,带领相关人员接待信访当事人,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做好当事人的案件化解工作及信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省交办的14件案件全部按要求办结,结案率100%。成功执结了吕文可、陈同来等一批重点难点涉诉信访积案。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推进阳光司法,开展了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269篇,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公布审判流程案件信息共计2451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未结执行实施案件80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余人次,公众有执行财产线索的,还可以在此进行举报提交,进一步促使了执行案件透明化、规范化、便捷化。除了“三大平台”外,积极探索网络庭审直播,新建了4个高清数字法庭,全部实现了与省院直播平台对接。率先建立县法院自有直播平台,目前直播庭审13件,网民点击率万余人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民主,拉近司法与民众距离。大力推进了“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和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人民陪审员在原有22名的基础上增补至78名。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599件,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符合陪审条件案件的陪审率达到100%。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充实和壮大,对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公正执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充实了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乡一法庭将极大方便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自助查询触摸屏、免费WIFI、诉讼宣传资料、饮水机、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提供导诉、咨询、立案、信访、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便民诉讼服务。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设专人负责接待和调试设备,让百姓不必奔波来往即可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问题,节约了时间和资源。对经济困难人员或涉民生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手续,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55余元。

  三、围绕廉政勤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每名院领导轮流到信访接待室值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4个方面7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业务技能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绩效考评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部门、个人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立足岗位、全体参与、注重实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强化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和青年干警教育培养,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观摩庭审、现场演练等方式,提高年轻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技能。参加全市两级法院组织的岗位技能练兵活动,荣获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两个一等奖,优秀书记员评比二等奖。一名同志参加了市政法系统组织的英模报告团。通过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我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廉政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积极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当事人通过监督卡对整个办案环节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了四级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网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对违纪行为绝不姑息。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及执行案件听证。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审判工作评议,并认真落实了评议意见。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深体会到,法院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法官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在个别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仍有差距,尚无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法院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存在落实不力、违规办案等问题;一线法官办案压力过大,法官仍时有流失。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公正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担当法治建设主力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民事、行政、执行等纠纷,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依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各项任务的完成。深化平安建设,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大三大平台建设和庭审网络直播力度,做好阳光司法评估。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三、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一乡(镇)一法庭”、“法官进农村”为载体,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力量一道,形成多调联动,多种纠纷化解机制一体运作,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群众诉累。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继续推进执行社会联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登记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法院自身的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营造积极向上、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营造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办案风气。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改进作风,振奋精神,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清苑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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