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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清理积案”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3-28 09:15:21 打印 字号: | |
  清苑法院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在全院大力开展“清理积案”专项行动。

  一是成立了“清理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忠任组长,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对清理工作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时间、步骤,要求全院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解决积案较多、群众意见大等问题。

  三是细化责任和目标。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院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清理范围,认真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循清理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毫不走样的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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