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下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刘吉利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利用远程庭审技术,完成了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福学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
远程庭审系统利用专业光纤网络连接各个庭审现场,通过语音和视频实时同步传输,实现了法官、检察官、被告人三方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就能实现不同物理空间的无缝连接。该系统有效监督审判人员做好充足的庭审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庭审差错。
通过远程庭审,提升了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和水平,大力加强了审判工作在信息化方面的应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明显提升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