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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人民法院 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
  发布时间:2018-12-06 15:30:19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执行案件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媒体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布人员已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限制其金融贷款、办理信用卡、投资;禁止出国、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不得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对仍不履行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向社会公布:

1、被执行人姓名:任三起(白团乡北蛮营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55****0416
执行案号:(2012)清执字第137号
执行依据:(2011)清民初字第301号
执行标的:132600元


2、被执行人姓名:张晓卫(清苑区育红街)
身份证号码:1306221947****1616
执行案号:(2014)清执字第123号
执行依据:(2013)清民初字第523号
执行标的:32859元


3、被执行人姓名:丁永占(清苑镇大福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80****4016
执行案号:(2013)清执字第228号
执行依据:(2011)安民初字第242号
执行标的:12500元


4、被执行人姓名:蔡永仙(莲池区西韩蒋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83****1249
执行案号:(2018)冀0608执58号
执行依据:(2017)冀0608民初974号
执行标的:28788 元


5、被执行人姓名:薛红栓(冉庄镇东马庄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89****4815
执行案号:(2014)清执字第349号
执行依据:(2014)清民初字第1243号
执行标的:40390元


6、被执行人姓名:杨芝英(温仁镇良寨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70****6647
执行案号:(2014)清执字第58号
执行依据:(2012)清民初字第720号
执行标的:15000元


7、被执行人姓名:孟阳(东闾乡韦各庄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90****3627
执行案号:(2015)清执字第147号
执行依据:(2014)清民初字第1674号
执行标的:70000元


8、被执行人姓名:陈雨(东闾乡南营头村)
身份证号码:1306221988****3631
执行案号:(2016)冀0608执46号
执行依据:(2015)清民初字第1044号
执行标的:18000元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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