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知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法治建设的共识。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于12月4日上午在清苑区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迎接国家宪法日。 在活动现场,清苑区人民法院干警通过在显著位置悬挂法治宣传条幅、摆放宪法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宪法基础知识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
法院干警现场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诉讼指南彩页和各类申请、诉状的格式文书等宣传材料,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参与宣传的干警3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认知和理解,使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