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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 清苑区法院刑事案件“云审判”
  发布时间:2020-02-19 16:02:50 打印 字号: | |

       2月18日上午,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审判长王亮晶,审判员许继革、张江洲,书记员,公诉人准时到庭,被告人则足不出户在家中利用手机登录电子法庭庭审系统,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

       上午9时,网上庭审正式开启,各方终端设备成功连线登录网上庭审平台,宣读法庭纪律后,法庭按照法定程序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进行法庭讯问、引导举证质证、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各个步骤,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在线庭审顺利结束。

      “主审法官提前沟通释明,书记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准备调试,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熟悉各方使用步骤,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诉讼权益”,清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表示。 疫情爆发以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结合审判职能将网上庭审、在线服务作为抗击疫情的另一种武器,积极推动网上办案。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时期,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会继续完善网上开庭等庭审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同步推进,让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触手可及。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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