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清苑区法院开展凌晨执行行动,积极推进案件执行。
6月8日凌晨4点30分,天色渐明,清苑区法院开展了凌晨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局长带队,执行局干警一行八人驱车赶到保定市莲池区西韩蒋村,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拘传。
张某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始终逃避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当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已经从外地回家,每天早晨五点会外出工作,执行局立刻进行了研究部署,准备对杨某进行拘传。两辆警车,八名干警,用时一个小时终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询问过程中,得知杨某家庭突遭变故,妻子与其离婚,杨某自己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还得照顾年迈的双亲,生活也不富裕。考虑至此,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张某协商,从中调解,耐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表示出对被执行人情况的理解,最终同意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交纳部分案款,余款分期履行,该案件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