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件“特殊”的快递,执行局干警打开一看,才知是申请执行人寄来的锦旗。
立案执行的河南某公司与赵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据了解,河南某公司卖给赵某某丙纶长丝五吨,涉及一定数额的货款未支付,赵某某出具借条一张。随后清苑区法院审理该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案款一直未给付,故河南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赵某某,查找其财产线索,积极展开沟通。起初被执行人称购买的丙纶长丝有问题,剩余的案款坚决不给付,且态度恶劣,后经办案干警多次做其思想工作,释法明理、讲明利弊,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履行该义务。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远在外省及疫情原因,遂通过案款发放程序转入申请执行人名下账户,该案得以圆满结案。申请执行人为表谢意,特向清苑区法院执行局邮寄锦旗一面。
清苑区法院执行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为导向,在人民群众诉求强烈的领域集中发力,着力解决执行难、交付难的案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提升执行质效,用工作实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以行动回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