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清苑区法院:“百姓”急难迎刃解 风雨无阻速执行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16 17:58: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送来一面印有 “快速高效,执法如山”的锦旗以示感谢。

赵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某村责任田返还并清除地上附着物、恢复原状及损失7000元。

清苑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并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时发现被执行人更换了电话号码,通过联系该村村干部了解到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居住。承办法官并未放弃,通过各种渠道终于查到了被执行人新的电话号码,并且联系上了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声明自己就本案正在省高院申诉,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就 “申诉不停止判决的执行,执行回转”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讲解,经过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充分从情理与法理上入手进行教育教导,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按判决履行,但被执行人表示交接责任田时自己不到场。承办法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固定证据,责任田交接事宜谈妥后,随即联系了乡政府和村委会,在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冒雨对案涉土地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交接,交接完毕正好雨过天晴,承办法官心里也亮堂了许多。

    执行法官用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面锦旗,承载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努力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