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清苑区法院樊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清苑区法院小额诉讼团队受理了一起劳务纠纷和一起买卖沙石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两起案件中被告系同一人,标的额均是1万多元,因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法官助理在诉前调解阶段就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调解。立案后,法官通过阅卷和沟通,认为该案先定开庭,庭审中双方对劳务费欠款及沙石料欠款的事实均认可,但被告认为所承包工程的款项至今还未结清,原、被告双方没有对账,对具体数额有异议。庭审后根据双方在庭审中的争议点,法官及助理引导双方对账,分头做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摆事实讲道理分析证据。
调解伊始,原、被告均有较大对立情绪,虽然原告与被告曾系朋友,但认为被告言而无信。被告表示欠款一定会归还原告,只是发包方没有给他结清工程款,被告没有能力给原告。鉴于此情况,法官将调解工作层层推进,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对标的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亦对给付款项的具体时间作出了让步。案件成功调解结案,当事人说道:“法官为我们的案件费心调解,设身处地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并帮我们圆满调解,真心感谢你们,谢谢!” 事后,当事人为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特意制作一面锦旗专程送到清苑区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清苑区法院全体干警的鼓励与鞭策。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以饱满的热情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