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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民工喜领工资款 集中执行解“薪愁”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14 09:21:34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了,终于拿回了我们的血汗钱”,10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拿到工资款后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清苑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王某等10名农民工因张某拖欠工资,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王某等10名农民工工资,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院判决,10名农民工申请执行。

清苑法院执行立案后,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该案标的为农民工工资,系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耐心梳理案件线索,迅速采取拘传等相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张某与10名申请人约定于15日内给付,但到期仍未给付。7月21日为清苑法院第九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将张某拘传至法院,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讲明利弊,张某推三阻四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诫和打击拒执的强大攻势,最终其家人将10名农民工工资93600元交付法院,10起案件全部顺利执结。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开农民工的“薪愁”,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清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压实审判执行职责,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温度。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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