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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悉心调解护少年 温情变更抚养权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14 15:25: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沈庭长受理了一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经沈庭长与法官助理齐浩达悉心调解,该案已圆满结案。

原告杨某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均未满十周岁),后原、被告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2020年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婚生两个孩子分别由原、被告抚养,并互负担孩子的抚养费。沈法官团队了解到,时至今日,判决由周某抚养的孩子一直随杨某生活,周某未曾负担过抚养费。杨某与周某已离婚一年有余,两个孩子一直一起随杨某生活。杨某看到两个孩子在自己这里互爱互助、情谊深厚,并且健健康康地成长着。为了两个孩子在自己这里合理合法的生活,原告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并要求周某负担抚养费。

经联系周某,其表示对两个子女时时都在牵念中,只是自己现在没有稳定工作,经济困难,不能负担抚养费。

基于原、被告对一双儿女的深厚感情,沈庭长及其法官助理齐浩达有了信心,为了两个孩子的未来,分头多次通过线上,并到当事人家中深入细致地做原、被告工作。

在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孩子均随原告生活,抚养费均由原告自理。被告根据情况适时探视两个孩子,原告予以配合。通过法官悉心调解,两个婚生孩子终于又可以在父母的关爱中生活了。法官团队付出了艰辛地努力,但是收获到了调解成功的喜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寄托、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为群众办实事,从来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工作中一次次的具体实践:它可能是一次不言放弃的执行、一场耐心智慧的调解、一起与时间赛跑的审判、一次将心比心的服务……正是这些点滴小事,汇聚成了清苑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温暖人心。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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