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之一,对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清苑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热情,不断提升案件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日,清苑区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2022年被告陆续从原告处购买石材,截止到2022年9月7日欠原告石材货款7800元,被告给原告打欠条一张,保证2022年10月30日前付清。经催要,被告于2022年12月16日给付4500元,剩余货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被告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共同给当事人做工作。调解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默契配合,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阐明法理、分析利弊,人民陪审员凭借其丰富的社会阅历和长期从事村务工作的经验,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讲解,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给付所欠货款,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被告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共同给当事人做工作。调解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默契配合,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阐明法理、分析利弊,人民陪审员凭借其丰富的社会阅历和长期从事村务工作的经验,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讲解,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给付所欠货款,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