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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买卖合同起纷争 倾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4: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案团队倾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系某商贸有限公司,被告自2018年以来在原告公司处购买钢材,累计货款17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货款无果后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积极与原、被告联系,充分了解案情,梳理双方争议焦点,找准症结所在。被告对拖欠货款的事实无异议,但表示自己目前没有直接偿还货款的能力,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通过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讲是非,明利弊,并采用换位思考、背靠背分头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将被告的经济状况告知原告,并向被告阐明树牢诚信意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后果,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署调解协议,由被告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分三次给付案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清苑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站稳人民立场,实现情、理、法深度融合,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法治深入人心,用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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