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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鉴、审、调深度融合 为纠纷处置提供“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3-03-18 10:06:4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清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行“鉴调结合”工作模式,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因事制宜,一案一策,为当事人提供案件纠纷处置的“最优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轻群众的诉累,让办案提速,让纠纷化解。

2020年9月,原告王某某在被告医院出生过程中手臂损伤诉至清苑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25万元,后委托司法技术室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由于原告年龄太小无法配合查体,鉴定机构两次将案卷退回司法技术室,称只能等到孩子长大后才能申请鉴定。但原告父母全程照顾受伤的孩子,家庭没有收入来源,且给原告治疗已花费大量医药费,这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了解到原告家庭情况后,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和调解,耐心释法、细心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使原告能顺利拿到赔偿款,康法官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及时向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原告收到被告给付的赔偿款后,将一面“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的锦旗和一封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至清苑区法院。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探索,把司法鉴定与审判、调解深度融合,以鉴定为抓手,切实发挥调解优势,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涉司法鉴定类型案件中切实体会到“高效、便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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