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法院针对家事纠纷特点,积极探索打造家事法庭新样板,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构建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有效提升家事纠纷案结事了的能力和效果,让家事审判在有力量的同时更有温度。
近日,清苑区法院康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倾力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调和家庭矛盾,最终促成夫妻重归于好。
在庭前调解阶段,康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联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而在开庭当天,看到女方抱着仅几个月大的孩子时,康法官深受触动,若简单的一判了之非但不利于纠纷化解,反而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并且经过了解发现双方均系再婚,婚前进行了较长时间的交往,婚后也建立起了夫妻感情,现在双方仅仅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但这些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原则性问题,为此,康法官灵活采取 “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轮番做双方思想工作。
康法官一边安抚女方情绪,一边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和教育,像家人一样用真心化解双方间的隔阂,经过近半天的调解工作,双方均表示还是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同时也纷纷表示会改正自身存在的小问题,多为对方着想,最后两人重归于好,携手而归。事后,双方的介绍人竖着大拇指对我们的法官说:“还是您会做工作,我们在家怎么说都说不通,为您的工作点赞!”
家事无小事,家事大如天,家庭幸福美满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和谐,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切实为当事人着想,才能更好地调和矛盾,化解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清苑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案件,为家庭和睦、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