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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情法并用促和谐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16 09:54: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法院温仁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脾气性格上的差异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向本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双双不肯让步,法官在多次与双方沟通后决定从亲情角度入手展开调解。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倾听,深入剖析,耐心调和原、被告的积怨和心结,从有利于子女成长、教育的角度出发,悉心沟通、释法明理,缓和双方情绪,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误会及隔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依法给予抚养费。纠纷得以和平协商解决。

用爱心排忧解难,用耐心化解纠纷,用诚心服务群众,用公心赢得信心。感同身受体民情,转变作风顺民意,千方百计解民忧。清苑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的调解理念,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拉紧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共同纽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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