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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高效保全促和解 耐心调解护营商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23 10:15:40 打印 字号: | |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近日,清苑区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实现了维护公正的法律效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效果相统一。

原告某机械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电动葫芦,2022年经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0余万元,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康法官迅速阅卷了解案情,对其保全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遂迅速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被告在收到保全裁定书后及时与康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调解,但在庭前调解阶段一直犹豫不决,对于调解方案总是消极回复,遂该案如期开庭。庭后,康法官认真对双方进行证据分析,释明调解对公司的益处,原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并同意将货物折抵部分货款。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折抵货款的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康法官与原被告公司反复沟通,分析利害关系,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以双方有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相关法律问题解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同时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至此,该案得以快速结案,并实现“一件事 一次了”。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保全+调解”模式,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少诉讼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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