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法院臧村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因消费者吃木炭铜锅涮肉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侵权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了各方矛盾,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经营者审慎从事经营活动敲响了警钟。
黄某等六原告共同前往被告饭店吃木炭铜锅涮肉,期间二原告突感身体不适,恶心、头晕、想吐,随即被告陪同原告及时到医院急诊治疗,经医院诊断原告为一氧化碳中毒,治疗康复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相关费用。
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认同在烧烤店就餐时由被告提供炭火炉子、半成品烧烤食品,则应当保证就餐环境安全,及时通风,且被告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原告索要赔偿费用过高,双方分歧较大,原告曾到被告饭店找被告进行理论,严重影响被告饭店正常经营,所以矛盾纠纷迟迟未能解决。
本着“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原则,承办法官巧妙运用“背靠背”的方式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努力安抚双方情绪,并且详细核算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通过摆证据、讲法律、谈情理,让双方开始心平气和地审视和反思自己,从而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待彼此的行为,解开心结。在对原、被告耐心疏导之后,原告也对自己去被告餐馆理论影响对方经营而感到愧疚,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将赔偿费用向原告进行支付。至此,该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案件实现一次了。
清苑区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