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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苦寻“失联”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终化解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19 10:16:30 打印 字号: | |

被拖欠多年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2020年被告李某某联系原告张某某从原告手中购买空气能外机架子。被告购买原告货物后尚未付款,原告于2022年年初曾将被告诉至法院,因被告私下找到原告协商解决,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但剩余款项13000余元尚未给付,原告于2023年7月再次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给付剩余货款。

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联系原告提交证据,经审查原告证据不够充分,于是多次指导、答疑,原告补充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发货单等证据。另一方面,调解员通过电话、电子送达、邮寄等多种方式联系被告,但一直未联系上。经查询关联案件,了解到被告已多年不在本村居住,可能下落不明。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并通过被告村干部了解到,被告确实多年不在本村居住,也没有联系方式。这时,原告提供了一条线索,原告通过中间人了解到被告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安徽省某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得知此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即指导助理联系当地公安局查询被告所涉刑事案件、掌握刑事案件进展,经辗转沟通,法官获悉该案已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立案。为尽快推进案件进展,法官又与当地法院案件承办人沟通,最终取得了被告的联系方式。

起初,被告并不配合,称在安徽无法开庭,承办法官耐心向其分析利弊,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明公理、讲透情理,同时告知其可以使用线上系统进行开庭,并悉心指导其如何操作。通过线上智慧庭审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顺利调解结案。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从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发,不断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手握戒尺,心存敬畏,职责所在,使命必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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