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快速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助推基层诉源治理纵深发展。近日,清苑区法院联合村委会及原被告双方共同亲属,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被告当场履行、圆满结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被告系同村邻居,2023年5月,原告与被告母亲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为维护母亲,与原告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头部受伤,并住院治疗十余天。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本案系邻里间的矛盾纠纷,本着邻里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法官助理对案件先进行诉前调解,因诉前调解时间距离事故发生时间仅2个月,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争议较大,原告不同意调解,并要求尽快立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工作,为使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从邻里感情角度出发,劝说双方珍惜邻里情谊,相互理解包容,并通过实地走访,联合村委会及双方共同亲属一起做调解工作,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清苑区法院始终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坚持以情、理、法相结合,把司法触角延伸到村社基层,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