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苑区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采取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给予特殊群体更多的人文关怀和诉讼引导,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智力残疾人士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白某与被告吴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双方便经常吵架,之后开始分居,截至起诉时,双方已经分居三年之久,因原告患有智力残疾,其父亲认为原被告感情已名存实亡且无和好可能,便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被告诉至法院。
立案后,被告即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承办法官其因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法到场开庭,但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只是不同意返还陪嫁物品。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案件如果处理稍有不慎,反而会对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为更好的了解当事人的身体及感情状况,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驱车来到被告住所地,与被告及其父母进行了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被告的身体状况,认真倾听被告对其婚姻的想法,得知被告认可其与原告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只是财产方面存在分歧,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向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最后被告当场表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不要陪嫁品其也不要彩礼了,但是身体原因其不能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返回途中电话询问原告父亲是否同意被告调解意见,并向其释明被告的身体现状及调解离婚的好处,通过讲法律、摆事实,原告父亲表示不再主张返还陪嫁品,并同意与承办法官一起到被告住所地签订调解协议。
次日,承办法官与原告及其父亲再次来到被告住所地,经过承办法官多番劝说及解释,原被告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遂当即向原被告送达了调解书。
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不仅被承办法官真诚的态度所感动也被其工作效率所折服,当场对承办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至此,承办法官用温情与耐心为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清苑区法院在处理诉请离婚时往往重调解、慎判离,尤其涉及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离婚案件,法官不仅从法律角度出发,更是从人情关怀出发,采取妥善的方式方法,能动司法,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