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今年以来,清苑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案源、访源治理有效衔接融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清苑区法院在诉前阶段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路某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后,被告某公司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原告路某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交通事故导致其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对路某的家庭无疑是重大打击。路某所在的清苑区白团镇政府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联系清苑区法院寻求法律援助。
清苑区法院获悉这起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案件后,立即进行综合研判。查明案件事实,做出一纸判决并不难,但是办案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判决了事,保障路某一家获得赔偿款,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才是该起案件的最优解。办案法官一方面与路某家属及白团镇政府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赔偿款的具体数额,并通过特别程序确定路某的监护人,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被告公司,向其释明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也能快速处理双方的矛盾纠纷。最终在办案法官及白团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双方矛盾化解、握手言和,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还节省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源共治”齐发力,绘就清苑法院新“枫景”。清苑区法院将牢固树立“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