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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不断深化执行协作 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21 10:59:50 打印 字号: | |

清苑区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执行协作意识,凝聚执行合力,全力跑出执行“加速度”。近日,清苑区法院通过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联动配合,妥善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基本案情

河北某公司诉北京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清苑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因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河北某公司向清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清苑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干警多次前往北京进行调查,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因经营不善、欠债较多,在北京、内蒙古、河北三地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上附属物进行了评估拍卖。

该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首先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为大型铸造设备,存放在厂房内,因为大型机器设备处置遇阻,买受人迟迟无法完成进场经营,而债权人又多次催促变卖设备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公司管理人员频繁变动、沟通不畅,一时间案件执行进入瓶颈。

为了推动案件快速执行,清苑区法院多次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沟通如何对机器设备进行腾退或变更强制措施以确保买受人进场经营,并联合组织当事人进行跨区域会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后两院执行局联合召集债权人、买受人、被执行人等当事人代表参加财产腾退处置会议,最终在保障买受人进场与机器设备处置程序同步进行方面、执行案款顺位分配等重大事项达成了共识,为京冀两地法院协作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被执行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后,河南、内蒙古、北京等地的债权人纷纷来电询问案款分配事宜,清苑区法院均详细的予以答复,并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平谷区分局联系,沟通协调土地增值税等税费交纳事宜,最终,轮候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河南、内蒙古、北京等地公司的债权得到了相应的清偿,有效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京、冀、豫、蒙企业的发展。

 典型意义

该案是人民法院依托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有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案件执行过程中,清苑区人民法院立足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京津冀执行协作,建立执行“关系网”,扩大执行“朋友圈”,发挥跨省执行联动机制的乘数效应,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兼顾各方利益,为促进华北地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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