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深耕诉源治理,清苑区法院依托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大平台,积极融入区域社会治理,主动将诉调对接的调解端口向前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对接,广泛收集矛盾线索,服务于解决群众司法需求,精准发力,将矛盾排查、化解在源头。
近日,清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维调解室联合某地乡政府,成功化解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真正做到了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个鲜活的案例里,让“文本法”的适用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3年4月,清苑区某村村委会经研究决定,通过对外招标方式,将某地块对外公开承包,并与本村村民王某一、王某二、王某三等人分别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期限、承包面积、以及其他权利义务。2018年合同到期后,该村村委会与三人签订了《续包地合同》,将承包期限顺延至2028年,延期承包费已经一次性缴清。2023年该村村委会依据上级下发的清理集体经济合同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承包方收回承包地,并承诺相应补偿。王某一、王某二、王某三三人则希望继续承包,认为村委会不应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双方调解无果,诉至法院。
该系列案件不同于一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方面必须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障农民权益不受损,发挥法院服务保障“三农”工作的司法效能;另一方面,要保障地方政府政策的开展推进及实施到位,盘活村级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源不流失。清苑区法院多维调解室调解员立即向当地乡政府了解相关政策实施情况,联合乡政府包村干部,实地走访,现场勘查,了解村委会处置方案及审核流程,掌握矛盾焦点,分别做村民与村委会的调解工作。经过数轮调解工作,在法院调解员和乡干部的撮合下,矛盾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使矛盾止于未诉。
今年以来,清苑区法院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依法高效妥善化解涉农纠纷。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依托“冀时调”系统,充分发挥多维调解室、“李素环调解室”的职能作用,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解决纠纷合力和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为推动乡村产业兴旺、治理有效、乡风文明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