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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源共治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成功调解 当事人快速获得理赔
作者: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2 09:11: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6月,案外人吴某驾驶原告所有的小型汽车行驶到保定市清苑区时突遇大雨致车辆熄火,造成车辆受损的事故。原告的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原告就报了保险,但因双方就赔偿事宜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十分重视,详细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同时征求原被告的调解意向,得知原被告在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双方均不让步,该案便进入鉴定程序。鉴定报告出来后,承办法官立刻向原被告送达了该鉴定报告,因双方在举证期限内均未提出异议,承办法官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刚开始原告坚决不让步,承办法官便耐心细致的向其解释调解不仅有利于其以最快的速度拿到赔偿款,而且也能大大降低诉讼成本,经过几番劝说,原告终于同意诉讼费、鉴定费部分由他自行负担。同时,承办法官也向被告保险公司释明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提交的现有证据已足以认定被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调解解决纠纷不仅有利于双方关系的缓和、提高保险公司的声誉,而且还能减免部分费用。最终,经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就赔偿项目、赔偿数额及履行时间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现被告已履行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现实需求,发挥司法能动性,探索更多化解矛盾的方式,积极推动案结事了,让当事人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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