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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示范诉讼+集中调解” 三源共治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12-22 09:51: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苑区法院冉庄人民法庭采取“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批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该案原告为某村民委员会,10名被告均为某村村民,原告诉求均为主张被告清除地上附着物、恢复原貌后返还土地并支付损失。冉庄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发现原告对10名被告的诉讼请求相同,了解到双方矛盾激烈,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曾多次进行调解未果,于是调整调解方式,决定先调解2件,调解成功后形成示范诉讼,以便剩余的案件能够更加高效、快捷的处理。办案法官首先挑选2件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与乡镇、派出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结案后,办案法官针对尚未开庭的案件,将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面对面交谈,同时邀请乡镇包村干部到场,将已结案件开庭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将相关法律规定以通俗易懂形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当事人在了解相应案件处理结果及法律规定后,主动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后进行返还,最终村委会进行撤诉,此系列案件得以解决。

今后,清苑区法院冉庄人民法庭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继续推行 “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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