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龙,男,汉族,1988年12月28日出生,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杨庆龙同志从2013年进入清苑法院工作以来,信仰坚定,工作热情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努力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成为员额法官以后,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2023年累计审结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共计558件,所办案件“零发回、零改判、零再审、零瑕疵、零信访”。
杨庆龙同志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肩上的责任,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排忧解难,在平常的工作中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发现事故双方车辆均没有保险,且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为此,他多次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并依据法律规定、惯例等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应的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当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一次性解决了两起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面对此类琐碎的案件,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待当事人细心、耐心,将每一起案件作为一次普法的窗口,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作为一名法官,他并没有多么感人的事迹,但他在日常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