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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法院冉庄人民法庭运用“1+2+3+4”体系打造红色旅游金牌法庭
作者: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16:20:28 打印 字号: | |

三源共治

清苑区法院冉庄法庭推进“三源共治”,依托辖区红色旅游资源,发挥旅游巡回法庭的独特作用,运用“1+2+3+4”体系开展涉旅游纠纷调解,依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区域内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3年11月以来,冉庄法庭多次化解涉旅纠纷案件。

打造“一站式”调解阵地,提升旅游纠纷化解实效性。

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在冉庄地展馆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冉庄地道战纪念馆法官工作室,公示法庭办公号码,将法庭调解力量挺在前面,为旅游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畅通合力化解通道,坚持以“1+8+N”调解工作机制为牵引,构建了以法院为主导,综治中心、派出所、文旅局、市监局共同参与的旅游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充分激发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聚焦“两个精准”发力,提升旅游纠纷化解及时性。

精准司法服务,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定点、定人提供诉讼服务,分别在景区内法官工作站和景区外的冉庄古槐处派驻干警值班,提供从释法调解到志愿咨询的“全方位服务”。精准调处纠纷,发现涉旅纠纷情况后,对矛盾纠纷及时调处,避免因拖延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值班干警联系特邀调解员和法官介入进行调解工作,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难度较大的,同时指派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保证调解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全力推进“三化”建设,提升旅游纠纷化解规范性。

信息化支撑,依托“三个一”包联机制,网格员发现矛盾纠纷后及时通过微信群将纠纷推至法院包联法官,设立视频调解室,为所管辖的16个行政村安装视频调解设备,确保及时介入矛盾纠纷。品牌化发展,设立红色调解室,吸纳为人公道、热心调解、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老党员和老干部等力量,充实红色调解员队伍,将红色精神融入到调解工作。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调解守则、调解技巧、调解经验等进行培训交流,保证调解工作合法合规。规范化保障,设置调解组、应急组、专门工作组,责任分工明确,“零距离”“零死角”开展旅游纠纷化解服务,确保涉旅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原地。

 建立“四个快速”体系,提升旅游纠纷化解高效性。

冉庄法庭在处理涉旅纠纷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司法程序,由立案法官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地立案;在审判阶段,设立了旅游审判庭,增设了“游客”、“景区”、“商户”、“调解员”等身份桌牌,减少从形式上的对立情绪,快速、妥善化解辖区内旅游纠纷;在执行阶段为涉旅游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打造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来源: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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