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法院冉庄人民法庭积极探索“三源共治”新机制,依托红色调解室职能,发挥老党员和老干部等力量,巧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于理于法、用心用情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近日,一位老人来到冉庄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接待后询问其情况,老人称自己儿女在外打工,家中只有他和妻子二人,二人已结婚30余年,一直是矛盾不断,经常争吵。昨日因小问题又一次爆发了争吵,老人这才决定要离婚,故来到冉庄法庭询问如何起诉立案。
冉庄法庭工作人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和服务意识,当即联系了包村法官了解情况,并将老人及其妻子、儿女约至冉庄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矛盾,法庭工作人员邀请同村的老党员和村干部一同调解。法庭工作人员认真倾听老人的诉说,并耐心释法析理,老党员和村干部也利用身处乡村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做双方工作。“你们二人已经是携手走过了30多年的老夫老妻,一起渡过了许多困难,一直是子女的榜样,所以要以身作则,不能因为一时冲动离婚,造成今后的悔恨……”经过多方合力劝说,老人意识到自己提出离婚确实过于冲动,双方也表示以后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多多沟通,心平气和解决矛盾。最终化解彼此心结双方和好。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发挥联动调解优势,广泛汇聚各种调解力量,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