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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彩礼回归于“礼”,推动形成社会文明新风尚!

作者: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07 10:17:2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一些地方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呈现出重“财”轻“礼”现象。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超出家庭正常开支的彩礼成为很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在婚龄较短的情况下,造成双方利益失衡,导致纠纷产生。法院要妥善处理此类纠纷,引导人民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

近日,清苑区法院城关家事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彩礼离婚案件。李某与苑某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婚前了解不深,感情基础不稳固,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女方搬离住所双方分居生活。男方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同时要求返还彩礼。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及近亲属进行调解,两方家庭及当事人均表示已经无法再继续生活,对离婚无异议,但就彩礼返还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本案中,双方从相识结婚到诉讼仅半年时间,且彩礼数额相对较大,给原告造成一定生活困难,故应当返还部分彩礼。为均衡各方利益,承办法官就还返彩礼数额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返还原告部分彩礼,原告将被告陪送的被子、四件套等返还,双方当场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彩礼问题不仅是小事家事,也是影响社会风气的大事。婚俗领域的陈规陋习,非一朝一夕、一纸文书就能改变。依法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要从个案裁判延伸到社会治理层面,纵深推进婚约财产案件诉源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推动形成文明进步的社会新风尚。


 

来源: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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