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团支部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赵艺霖和王彦鹏两名干警分别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善作善成,团结带领青年干警勇毅前行,推动清苑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