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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法官联手调解 力促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作者:清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09 14:01:23 打印 字号: | |

清苑区法院不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日,清苑区法院魏村人民法庭联合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未约定借款期间内的利息及借款期限,原告通过现金方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后经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经过庭前与原、被告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为让矛盾从根源上得以化解,有效避免衍生案件的产生,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多次电话联系,主动和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合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是站在双方立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分析利弊关系,随后,执行法官向被告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后果,站在当事人角度一一分析。双方当事人在听完两位法官的释法说理后,放下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分期给付欠原告的借款,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的困境,同意分期。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清苑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在“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精准发力,力争让当事人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好的诉讼效果,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清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清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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